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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020-10-23 13:14   审核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措施和途径。要通过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提高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高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政治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学、民主、依法治理学校能力建设。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牢牢掌握全校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着力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培育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校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带动全校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实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负责制。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在组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情况下,经组长同意,代为主持中心组学习会。

第六条  党委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做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服务和协调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确定的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办法,提交党委审定。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市委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新的重要部署,适时对年度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并提请党委书记审定。

(二)制定年度经费预算,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资料编撰或购置、相关专家学者约请、接送及相关经费的报账工作。

(三)印发学习计划。

(四)统筹安排成员中心发言,布置会议场地,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精神。

(五)按上级要求做好各类材料上报和迎接上级考核准备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校内自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战略部署。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部署的坚定拥护者和执行者。

(三)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学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认真学习职业教育管理及其他方面的新知识。注重学习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和职业教育理论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批示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定部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学校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和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和方法:

(一)坚持集体学习。集体学习采取召开专题研讨会、观看录像和展览、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学习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行。重点开展专题式学习,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深入研讨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集体学习取得实效。

(二)开展专题调研。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选取学校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根据中心组成员分管工作的实际细化专题,进行分工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决策部署。

(三)组织专题研讨。每年中心组组织集中专题研讨不少于4次;中心组成员在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专题研讨发言提纲,个人主题发言交流全年不少于3次。

(四)开展读书活动。中心组成员根据指定,每年自学3至5本政治理论书籍,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选一定的专业书目开展自学。自学均须认真撰写学习笔记。

(五)运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推动学习。利用校园网、微信(QQ)交流群,及时将学习内容上传,方便学习阅读。

(六)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境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水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引领实践创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天,可根据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进行灵活安排、调整。

第四章 考勤、考核与学习档案及经费管理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须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成员集中学习全年出勤率不得低于90%。

第十一条  建立学校党委中心组及其成员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中心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文章,以及年度学习总结。学习档案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健全督学制度。督学由党委书记牵头,以组内自查为主,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学内容包括:检查和纠正学习内容是否科学、成员个人学习笔记是否认真、研讨发言材料是否规范、参加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标。考核督学结果在全校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纳入学校专项工作经费,实行年度预算,经费预算、使用与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等可参照本制度执行,规范本支部支委会和党员理论学习。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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