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次普选人民代表
1953年4月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和《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拉开了新中国第一次人民代表选举的序幕。从中央到每一个基层的政权单位,都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工作组。
《新闻简报》:中南海选区的候选人是共产党员王敬先和无党派人士沈谦,选民们领取选票。毛泽东主席来参加投票,和毛主席在一起投票的还有朱德副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周恩来总理。
毛泽东代表当选证
为了让此次选举有序进行,中央决定成立由周恩来任主席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刘国新: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节奏非常快,一月中旬决定,到二月不到一个月,二十多天就拿出了选举法。周恩来报给毛泽东,没有别的意见,就是有人提出来,这个选举法的名称应该加上“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市民迎接新中国第一次普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由此正式完成,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根据选举法下发的文件明确指出,在基层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一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针对当时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是否会影响选举的疑问,周恩来明确指出:“普选的关键决定于人民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并不决定于人民的文化程度,更不决定于国家的经济状况。”
《共和国图像日志》:黄继光烈士的妈妈邓芳芝被选为代表,农业劳动模范耿长锁和他的选民们告别,班禅额尔德尼从日喀则出发,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内蒙草原的牧民欢送自己的代表胡赫勒泰……
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怀仁堂前合影
这次全国基层选举工作,从1953年4月开始全面铺开,到6月份顺利结束,全国近6亿人参加选举,选出基层人民代表550多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作了重要准备,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人民民主迈出的重要一步。